电子行业公民联盟行为准则
电子行业公民联盟(RBA)行为准则旨在建立各种标准,以确保电子行业供应链的工作环境安全,员工受到尊重并享有尊严,求而经营活动符合环保和道德要求。本准则所指电子行业包含为生产电子产品提供设计、营销、制造或商品和服务的所有组织。电子行业的任何一家企业都可以自愿采用本准则。并应用到其供应链和转包商中,包括合同劳工的提供商。要采用本准则并成为参与者(“参与者”),企业应声明支持本准则,并主动与本准则提出管理体系保持一致。参与者必须将本准则应用于整个供应链。参与者还应至少要求其下一级供应商认同并执行本准则。
采用本准则的基础是理解企业所有活动必须完全遵守其经营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则和法规,本准则鼓励参与者除了遵守法律,重要积极了解国际公认的标准,从而承担更多的社会和环境责任并遵守商业道德。与《联合国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相符,本准则中的条款来源于几个主要的国际人权标准,包括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记忆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
EICC承诺在本行为准则的持续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定期征求利益相关者的意见。本准则由五个部分组成。A、B、C、部分分别概述了劳工、健康与安全,以及环境的标准。D部分补充说明了与商业道德相关的标准,E部分概述了符合本准则的合宜管理体系所具备的要素。
A劳工
参与者承诺按照国际社会公认准则维护员工人权,并给予其尊严和尊重。此规定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移民、学徒、合同工、直接雇员和任何其他类型的员工。本准则在起草过程中参看了部分工人标准(载于附件中),这些资料以可作为附加信息的有用来源。
劳工标准为:
1.自由择业
不得雇佣被强迫、抵押(包括债役)或用契约束缚的劳工、非自愿的狱中劳工、奴隶或贩卖人口。包括不得通过威胁、强迫、强制、诱拐或欺骗方式运送、窝藏、招聘、转移或接收此类劳工或服务。除了禁止对进出口办公场所进行不合理限制以外,还不得对员工在工作场所中的行动自由设置不合理限制。作为招聘流程的一部分,在员工离开其所在国家/地区之前,必须为其提供以其母语书写的书面雇佣协议,其中应包含对雇佣条款与条件的说明。所有工作必须是自愿的,且员工应有自由随时离开工作岗位或终止雇佣。雇主及代理不得保留或以其它方式毁损、隐匿、没收或拒绝员工查看本人的身份或移民文件,例如政府颁发的身份证明、护照或工作许可,除非依据法律要求必须保留上述文件。不得要求员工向雇主或代理支付招聘费或其它相关费用。若发现员工支付该等费用,费用必须返还员工。
2.青年员工
在制造的任何阶段不得使用童工。”儿童”指未满15岁、低于完成义务教育的年龄或低于国家/地区的最低就业年龄(以最高者为准)的任何人。支持采用遵守所有法律法规的合法工作场所学徒计划。年龄低于18岁的员工(青年员工)不得从事可能危及健康或安全的工作,包括夜班和加班。参与者应合力维护学生工记录、对导师搭档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并按照适用法律和法规保护学生工权利,从而确保对学生工进行恰当的管理。参与者应为所有学生工提供适当的支持和培训。如无当地法律规定,学生工、实习生和学徒的工资率至少应与其他执行相同或相似的岗位的初级员工相等。
3.工作时间
商业实践研究表明,员工过劳与生产率下降、人员流动性增强、伤病人数增加等情况明显相关。周工时不得超过当地法律规定的最大限度。而且,除非遇到紧急或异常情况。一周的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在内不得超过60个小时。员工每七天至少休息一天。
4.薪资福利
向员工支付的报酬应符合所有适用的薪资法律,包括有关最低薪资、加班时间及法定福利的法律。根据当地法律,员工的加班报酬应高于正常的每小时工资水平。禁止以扣减工资作为纪律处分手段。在每个工资结算周期,应及时向员工提供清晰易懂的工资单,有足够的信息来确认付出的劳动缩影的准确报酬。应按照当地法律的限制规定聘用临时工、派遣工和外包劳工。
5.人道待遇
不得对员工实施性骚扰,性虐待、体罚、精神或肉体胁迫或语言侮辱等严苛的非人道对待;亦不得威胁实施此类型为。支持这些要求的纪律处分政策和程序应清楚地界定并传达给员工。
6.非歧视
参与者应承诺员工免受骚扰以及非法歧视。公司不得因人种、肤色、年龄、性别、性取向、性别认同和性别表现、种族或民族、残疾、怀孕、宗教信仰、政治派别、社团成员身份、受保护的退伍军人身份、受保护的基因信息或婚姻状况在发放工资、升迁、奖励、培训机会等聘用或雇佣行为中歧视员工。应向员工提供合理的宗教活动安排。此外,不得要求员工或准员工接受可能带有歧视性目的医疗测试或体检。
B.健康与安全
参与者应了解,除了尽量减少与工作相关的伤病事故以外,建立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可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有利于促进生产、提高员工保留率并提升员工士气。参与者还应了解持续的员工投入和教育对于发现和解决工作场所中的健康与安全问题至关重要。
本准则在起草时参考了OHSAS18001和ILO职业安全与健康指南等公认的管理体系,这些资料亦可作为附加信息的有利用来源。
健康与安全标准为:
1)职业安全
用通过正确的设计、工程和管理控制、预防性维护和安全工作流程(包括上锁/挂牌)以及持续的安全培训来控制员工可能遇到的潜在安全危险(如电器和其他能源、火、车辆及坠落危险)。如果无法通过上述方式有效控制危险,应为员工提供适当的、保养良好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有关上述危险可能导致风险的教育资料。应鼓励员工提出安全疑虑。
2)应急准备
应识别并评估紧急情形和紧急事件,并通过实施应急方案及应对程序将其影响降到最低,包括:紧急报告、员工通知和撤离程序、员工训练与演习、适当的火灾侦测及扑灭设备、充足的出口设备和复原计划。此类计划和程序应尽可能减少对人身、环境和财产的危害。
3)工伤和疾病
应制定程序和体系以预防、管理、跟踪、和报告工伤和疾病,包括以下规定:鼓励员工报告;对工伤和疾病案例进行分类和记录;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调查案例并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影响;帮助员工重返工作。
4)工业卫生
应鉴别、评估并控制由化学、生物及物理试剂给员工带来的影响。必须采取工程技术或管理手段控制危险源过度暴露。无法通过这些方法有效控制危险源时,须通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方案保护员工健康。
5)强体力型工作
应鉴别、评估并控制从事强体力型工作给员工带来的影响,包括人工搬运材料和重复提举重物、长时间站立、高度重复或强力的装配工作。
6)机器防护
旭对生产设备和其他机械进行安全危害评估。应为可能导致员工受伤的机械提供物理防护装置、联锁装置及屏障并正确进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