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玩具工业理事会商业行为守则
国际玩具工业理事会是有世界上不同国家/地区的玩具行业协会组成的行业联合组织。它代表各成员协会会员致力于醋是玩具厂以合法、安全及健康为生的方式进行生产运作。国际玩具工业理事会倡导玩具厂商要坚持三大原则:一是“三不用”---既不用童工、不用强迫劳工、不用囚工;二是“四不拘”---不拘性别、不拘种族、不拘宗教、不拘社团倾向;三是“奉守环保法规”。各成员协会下属玩具厂商的承包商应该遵循着三大原则。
国际玩具工业理事会的职责是通过对成员协会的会员进行宣传、教育和监察,使各会员公司遵守《商业行为守则》。作为行业联合组织,国际玩具工业理事会也致力于促使玩具厂商所在国家和当地政府贯彻有关工资、工时和安全健康为生的法规。
会员公司在承接生产合同之前,应该遵守下列具体运作条款:
一、劳工
a.每周工作时数、工资、加班费等的支付均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如果没有相关法规,则以人道、安全和有利生产为标准。如果没有相关法规,则以人道、安全和有利生产为标准;遵守《国际劳工组织C14号;每周休息(工业)公约》(1921)的规定,保证工作中每周休息一日。
b.在任何玩具生产工序上,都不得使用未满法定最低就业年龄的人员,任何情况下均以14岁作为法定最低就业年龄,同时会员遵守《国际劳工组织C138号:最低年龄公约》(1973)和《国际劳工组织C182号:关于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有害的童工形式公约》(1999)的规定;
c.遵守《国际劳工组织C29号:强迫或强制劳动公约》(1930)的规定,不得为私人、公司或社团的利益而征用或准许用强迫或强制劳动;员工下班后可自由离开;工厂保安员只是执行正常的保安工作;
d.遵守《国际劳工组织C100号: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1951)的规定,男子与女子应对同值的工作领取同等的报酬,“报酬”系指通常的、基本的或最低的工资或薪金,以及雇主因雇佣员工而直接或间接向其支付的其它任何现金报酬或实物报酬;
e.所有员工均享有法定的病机和产假权益;
f.遵守《国际劳工组织C111号:消除结业和职业歧视公约》(1958)的规定,不得由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等原因,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
g.所有员工及均有权自由行是当地法律赋予的员工代表权
二、工作场地
a.玩具厂商需为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提供符合或者由于当地所有相关法律所规定的卫生及安全保障
b.工厂须有适当的照明、通风。通道和出口应随时保持通畅
c.遇紧急情况时能提供足够的医疗救援,所谓拍的急救人员均受过急救程序培训
d.具有足够而且标识明确的紧急出口。所有雇员均受过紧急疏散训练
e.有安全防护装置供雇员使用,且雇员接受过使用此类设备的训练
f.机器上的防护装置符合或优于当地法律的有关规定
g.有足够的洗手间设施,符合当地卫生法规且维护保养完善
h.设有员工用餐和其它休息的相应措施,并制定适当的规定
i.如果工厂为雇员提供住宿,应确保宿舍房间及卫生设施符合基本需要,通风良好,并符合消防安全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要求
j.不实行精神或肉体上的惩罚
三、遵行情况
a.本守则旨在建立一个行为操守标准,教育和鼓励业绩致力于负责人的工业生产,并非要对业界施加惩处
b.国际玩具工业理事会的会员公司应对其工厂和承包商进行评估,以判定是否有违反本守则的情况。要查阅所有文件和记录,并对工厂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同时要求承包商采用同样的方法评估其分包商
c.每家制造厂商或其承包商需每年就自身贯彻落实本守则的情况编制报告,次年度报告须经主管人员签署
d.玩具制造合同应该注明:凡在遵守本守则或在按时履行纠正措施计划方面有重大疏漏的即属违约,可据此取消该合同
e.因为玩具种类、生产方法、工厂规模、员工数量方面会存在较大差异,股在本守则上增加三个附录,以便为适用情况的判定提供指南。应依据合理性原则判断附件的适用性
本《守则》需以当地文字写成,公开张贴,可供所有雇员查询
*许多国家认为劳动改造是罪犯改过自新的一个重要过程,但部分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囚工所生产的产品,本《守则》规定不得向这部分国家输出此类产品
注:本守则须同总则及审核清单配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