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日,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草案)》。
随着史上监管力度最严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的通过,国家监管部门对于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也将越趋严格,化妆品工厂若不能提高自身的质量管理水平,很有可能在将来各种检查中出现整改项或被要求停产整改甚至吊销生产许可证;另一方面,管理不善带来的质量风险也有可能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比如:巨额罚单、产品返工、召回乃至报废等带来的损失)。
化妆品GMP认证——健康要求
一、企业应建立人员健康档案,直接接触产品内容物的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健康检查,以后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渗出性皮肤病患者、手部外伤,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二、企业应建立和实施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进入生产、控制和储存区域的所有人员都应了解并遵守相关要求。
三、企业应建立健康报告制度,要求包括临时工在内的人员报告他们可能已接触或在遭受的任何传染、疾病或症状。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尽量确保患有疾病或在暴露身体表面有开发性损伤的人员不直接接触产品,直至由医务人员治愈或确认其不会影响化妆品质量。